对州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83号提案的答复

设置字体大小:【 】 【打印】 【页面调色版  发布时间:2017-11-01


民盟楚雄市总支:

你们提出的关于楚雄州加快建立保护野生鸟类长效机制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正如你们在提案里所说的,近些年来,楚雄州内的许多地方又可以看到鸟类成群,雄鹰翱翔天天际的场景。 这些成效的取得,是州委州政府的高度重视,上级林业部门的关心支持,社会公众的关注,全州各级林业部门干部职工的艰苦努力的结果。作为野生动物保护的主管部门主要做了以下工作,现向你们汇报如下:

一、我州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宣传贯彻落实《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干部群众的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我州地处滇中腹地,类型丰富的森林植被类型孕育了丰富的野生动物资源。多年来,我州认真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云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每年都通过"世界湿地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世界生物多样性日"、"世界环境日"等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展板展示、电台电视台宣传报到,联合公安、工商等对市场、餐馆、酒店等开展执法检查、发放告知书、和餐馆签订拒烹饪野生动物协议,在中小学生中开展宣传,以"小手拉大手"的方式带动家长的保护意识等方式,扎实落实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保护意识。

二是实施生态工程建设,建立保护地。自1998年全面禁止天然林采伐以来。我州通过实施天保工程,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建设等生态建设工程,森林生态环境不断改善,野生动物栖息地质量明显提高,野生动物开始恢复性增长。全州共建立自然保护区17个,国家公园1个,森林公园4个,保护区面积达19.01万公顷,保护区面积占国土面积的6.49%。这些保护地的建立,为野生动物提供了安全的栖息环境。据初步评估,我州80%以上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都在保护区受到了有效保护。

三是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和野外巡护。多年来,我州一直重视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工作,每年都下发《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宣教、疫病监测工作方案》,把全年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工作做统筹安排。同时,根据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安排和我州保护工作的实际情况,认真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如2016年就组织开展了"野生动植物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候鸟保护清网行动"、"平安二号"等专项行动,这些专项行动的开展,有力的打击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在开展保护执法的同时,全面加强野生动物的野外巡护工作,对野生动物的栖息地、候鸟迁徙通道等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加强保护。如全州重要的候鸟迁徙通道南华大中山的打雀山,为防止人们上山打鸟,每年8月-11月候鸟迁徙季节,南华县都组织保护区管护局、森林公安20余人24小时钉在山头进行野外巡护,同时还安装视频监控,购买无人机、红外相机进行监测,逐步改变了附近村民历史上流传下来的打鸟陋习。双柏恐龙河自然保护区管理所为保护绿孔雀,从2014年开始,购置红外相机、聘请监测员对绿孔雀进行保护监测。其他各县市也对野生动物集中分布区、候鸟迁徙季节的水库、坝塘、河流加强野外巡护,这些措施的采取有效的保护我州野生动物的安全。

四是认真落实好野生动物保护的各项措施。为摸清野生动物资源本底,先后开展了楚雄州第一次陆生野生动物调查、"西黑冠长臂猿"调查、"绿孔雀"资源调查、湿地资源调查中的湿地动物调查,2015年,又开展了楚雄州第二次陆生野生动物调查,这些调查工作的开展,为我州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认真开展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防止野生动物疫病发生和向人传播。开展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赔偿因野生动物危害给山区群众带来的损失,消除受害群众对肇事动物的反感。加强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产业的发展,全州共有办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的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90余家,解决人们对野生动物的需求,进一步保护了野生动物的野外种群。

总体来说,通过多年的保护,我州野生动物得到了较好保护,经评估,全州野生动物种群数量呈现出恢复性增长的良好态势。特别是我州重点保护的两个旗舰物种"西黑冠长臂猿"和"绿孔雀"更是成为了我州的生态建设成效的名片。经调查,全州长臂猿数量达到了230余支,占到世界范围内该物种种群数量的30%。绿孔雀数量占到世界范围内该物种数量的近一半,特别是双柏恐龙河州级自然保护区,绿孔雀集中分布,种群数量占到了该物种总数的10%以上,受到了国内外的高度关注。

二、关于提案中的几个问题

一是关于明确要求公务员不得参与捕鸟、吃鸟的问题。事实上,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有第六条和第二十三条都明确的规定,不仅是公务员,任何人都不得乱捕滥猎食野生动物。同时,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州委出台的实施办法也明确规定在接待中不得上野生动物菜肴。应该说,相关规定出台后,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国家公职人员的约束力大大增强,滥食野生动物的现象大为减少。我们在下步保护执法活动中将充分吸纳你们的意见,对发现滥食野生动物的国家工作人员,一经发现,除依法处理外,将通报相关部门。

二是关于签订责任状的问题。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是《野生动物保护法》赋予林业部门的法定职责,从我们自己开展的工作来看,保护鸟类等野生动物职责是明确的,对野生动物的主要栖息地等都明确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且纳入了林业部门的内部考核。但通过政府层层签订责任状并纳入政绩考核,在目前减少各种责任状的情况下,可能难以实现。

三是关于保护执法方面的问题。关于对销售鸟类餐馆的处罚问题,事实上,该项工作一直在做,特别是每逢专项执法活动期间,都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进行执法检查,如发现违法行为,都进行依法查处。同时,已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州森林公安局和各县市森林公安局的24小时值班电话即是野生动物的举报电话。当然,一些餐馆建立有野生动物养殖基地,办理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利用许可证,售卖人工养殖野生动物属于合法经营。但我们在监管过程中,如发现非人工驯养动物,都是依法从严查处。关于依法狩猎的问题,我州全境都是禁猎的,所有动物包括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和有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三有动物都是受法律保护的,确因科研、教学、种群控制等需要猎捕野生动物的,根据不同级别办理行政许可,但多年来,未办理过"猎捕证"。关于宣传培训的问题,虽然多年来,我州也做了不少工作,但是还远远不够,下步工作中,我们将结合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宣传,把保护鸟类等野生动物的法规和知识的宣传进一步深化,形成全社会的共识。关于本底资源调查的问题,事实上,经过两次全州野生动物资源调查、湿地资源调查中的湿地动物调查、"黑长臂猿"调查、绿孔雀资源调查等调查工作,我州野生动物资源的本底是清楚的,特别是长臂猿、绿孔雀等旗舰物种、明星物种和候鸟迁徙通道等是非常清楚了。但是,确实野生动物的变化是比较大的,下步,我们将按照你们的意见加强监测,把握野生动物变化动态,同时,我们将在下步工作中把这些成果运用到日常管理工作中去。

非常感谢你们对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我们将在下步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工作,欢迎你们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亚洲365bet

                                                                                              2017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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