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州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186号提案的答复

设置字体大小:【 】 【打印】 【页面调色版  发布时间:2017-11-01


段雪蕾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州森林保护的提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情况

"十三五"以来,我州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在州委、州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以建设生态文明为总体目标,创新举措,强化措施,着力推进全州林业改革发展,加强林地、林木等森林资源的保护管理工作,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各项工作成效显著,为建设"绿色楚雄"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划定生态红线,加强林地保护管理。落实主体功能区划,编制了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按照生态区位,划定了林地保护等级,确定了到2020年全州森林增长目标任务,即到2020年,确保全州林地面积不低于3162.5万亩,其中森林面积达到2730.4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64.5%,森林蓄积量达到1.23亿立方米。初步建成了全州林地"一张图",为建立"以规划管地、以图管地"的现代林地管理模式。围绕森林增长目标,逐级政府签订了目标责任状,为实现全州森林增长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林地占用征收管理进一步强化和规范。根据《森林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使用林地实行用途管制和定额管控。建设项目必须使用林地的,要符合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合理和节约集约利用林地。为进一步规范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加强使用林地的监管,国家林业局相继出台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35号令)、《国家林业局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关于加强临时占用林地监督管理的通知》(林资发〔2015〕121号)、《关于光伏电站建设使用林地有关问题的通知》(林资发〔2015〕153号)等管理文件;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出台了《关于调整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引导节约集约利用林地的通知》(财税[2015]122号);云南省林业厅相继配套出台了《关于贯彻执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林林政〔2015〕28号)、《关于规范光伏电站建设使用林地的通知》(云林林政〔2016〕1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采石(砂)场取土场项目使用林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云林林政〔2016〕52号)、《云南省林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临时占用林地监督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这些规范性文件细化了林地管理环节,规定了林地审核审批、使用监督管理的要求,为林地管理提供了法规和政策保障。我们在林地审核审批过程中,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规定,强化报件中使用林地选址、地类、保护等级等事项的审查,依法依规阻止选址不符合使用林地规定项目的上报。加强协调,主动服务,认真做好使用林地的政策咨询、技术服务、指导和报批工作,确保了国家、省和州级重点、基础、民生项目的用地需要,最大限度地支持了全州经济社会发展。

(三)依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行为。2016年上半年,按照省林业厅、国家林业局驻云南专员办《关于开展云南省打击非法破坏林地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全州组织开展了打击非法破坏林地专项行动,共清理排查违法使用林地案件756起、面积192.04公顷、违法采伐林木蓄积447.1立方米,其中:建设项目违法占用林地557起、面积157.74公顷,违法采伐林木蓄积419立方米;毁林开垦199起,面积34.3公顷,违法采伐林木蓄积28.1立方米。我局组成督查核查组,对2011年至2015年已批618宗建设项目永久性占用林地中进行全面检查,对全州5781个卫星影象凝似违法图斑进行了抽查。2016年9月至12月,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集中整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和进一步规范集体林权流转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要求,州人民政府印发了《楚雄州集中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和进一步规范集体林权流转工作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全州组织开展了集中打击整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全州共清理排查征占用林地项目896个,清理木材、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场所25处,清理木材、野生动物加工经营场所271处,检查野生动物活动区域93处,核实群众举报的线索188条。通过广泛的清理排查和群众举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1182起,其中立刑事案件107起,立行政林政案件1075起,打击处理违法人员1067人(其中:刑事处理82人,行政处罚985人)。查处违法使用林地107.71公顷,收缴林木树木、木材316.14立方米,收缴野生动物327头(只),查扣作案车辆26台。2017年,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开展集中清理整治新能源建设项目违法违规占用林地行为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楚府办明电[2017]16号),依法对风电、光伏等所有新能源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州林业局下发了《关于全面开展在建公路工程项目使用林地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楚林通[2017]22号),组织对每条在建公路工程项目(包括森林防火公路)进行全面清理整治。通过全方位、持续的清理整治,全州非法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从源头上得到了有效遏制,并形成了常态化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的工作格局。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随着各项改革的深入推进和经济社会发展步伐的加快,森林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少数地方法制意识淡薄,执行《森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到位,以招商引资发展经济为名,纵容一些项目未批先占、少批多占林地的现象仍不同程度地存在;以土地整理、耕地占补平衡等名义,随意改变林地用途,非法占用林地、毁林开垦等破坏森林植被的问题依然存在;以发展林下经济为名毁坏森林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时有发生;部分林权所有者只看到眼前利益,不执行相关规定,非法采伐、任意改变林地用途,借低效林改造毁林造林;一些项目以临时占用为名永久占用林地、不按批准内容使用、临时用地期满后不恢复林业生产条件,破坏了大量森林资源,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严守林业生态红线,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底线的压力日益加大,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任务还十分艰巨和繁重。

三、下步工作措施

依法保护森林资源是法律赋予各级人民政府尤其是林业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责。针对当前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将按州委、州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和"绿色楚雄"建设要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强化工作举措、强化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职责,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为推动彝州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资源基础和生态基础。

一是继续抓好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警示教育。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平台,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的宣传,进一步加大林业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增强全面知法守法意识。以"8.28"《焦点访谈》报道事件和我州近年查处的几起案件为鉴,在全州各级领导干部和涉林建设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及项目建设单位中开展警示教育工作,让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切实做到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守住生态红线。

二是严格执法,依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加大遥感等高科技手段在执法检查中的应用,提高检查针对性、时效性、准确度,并充分整合森林公安、林政稽查、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基层林业工作站等执法力量,坚持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工作常态化,严格依法查处非法侵占林地和乱砍滥伐林木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行为,防止重大破坏森林资源违法案件发生。

三是执纪问责,营造依法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森林资源的良好氛围。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的有关规定,加大对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行为查处、问责力度,进一步强化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职责,为我州健康有序抓好"五网"建设,促进生态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四是完善制度,建立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长效机制。建立完善使用林地项目审核审批、定期开展使用林地项目跟踪督查和违法使用林地行为约谈预警等监督管理制度,切实加强使用林地项目审核审批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强化对森林资源特别是林地资源的保护和监测、监督管理,确保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依法利用。

最后,感谢你对林业工作的关心支持!

 

                                                                                                亚洲365bet

                                                                                              2017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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