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打印】 【页面调色版 】 发布时间:2016-01-18
拟订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措施和技术规程;负责森林采伐限额的编制、监督和管理,指导森林经营方案编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组织指导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资源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价,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地管理工作;承办林业行政许可和对征占用林地的审核、审批工作;监督管理凭证采伐、运输、经营加工林木;指导基层林业工作机构和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管理;负责林政案件统计分析;组织、指导、监督、管理全州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经营利用;负责林业系统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