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打印】 【页面调色版 】 发布时间:2016-01-18
承担组织指导林业改革和农村林业发展工作;指导、监督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针政策的落实;组织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经营者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林权登记、发证和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等林权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研究提出林业发展的政策建议以及林业法制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指导全州林业法制工作,负责林业行政执法管理和监督,协调执法中的重大问题;承担林业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听证有关工作;负责州级林业行政案件审查、规范性文件审查及备案和林业执法人员资格审查、教育、培训、考核,林业执法证件的发放、使用和管理工作;拟订执法监督工作制度、办法、程序和执法人员规范并组织实施;承办其他有关的法律事务;承担楚雄州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