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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
为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林业新贡献
--在2016年全省林业局长会议上的讲话
省林业厅党组书记、厅长 冷 华
(2016年1月17日)
同志们:
经省政府同意,今天厅党组在这里召开2016年全省林业局长会议。这次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省委九届十二次全会,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和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精神,全面总结"十二五"全省林业工作,认真谋划"十三五"林业改革和发展,安排部署今年重点工作。下面,我代表厅党组讲四点意见。
一、锐意改革,开拓创新,"十二五"林业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十二五"以来,全省林业系统深入实施"生态立省"战略,按照"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林业发展思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林业工作的决策部署,着力推进"森林云南"建设,努力构建生物多样性宝库和西南生态安全屏障,林业改革发展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五年来,国家和省累计林业投入达到322.79亿元,完成营造林3634万亩,义务植树5.28亿株,林地面积由3.71亿亩增加到3.75亿亩,森林覆盖率由52.9%提高到55.7%、提高了2.8个百分点;森林蓄积量从16.37亿立方米增加到17.68亿立方米、增8%;全省森林生态系统年服务功能价值达1.48万亿元、居全国前列;林业社会总产值从840亿元增加到2800亿元、增长2.3倍,林业发展实现了生态建设与产业发展并重、生态改善与林农获益双赢的重大转变,云南正成为我国重要的生物多样性宝库和西南生态安全屏障以及全国闻名的木本油料基地。全省上下形成了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相关部门大力支持、社会各界普遍关注、广大农户主动参与的林业建设大好局面,林业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影响越来越大、作用越来越突出、地位越来越重要,为维护生态安全、促进农民就业增收、确保农村和谐稳定、推动云南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主要特点是:
(一)林业改革创新取得新突破。大力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森林和湿地资源管理、林业分类经营、林业政策性保险、国有林场等各项改革,创新林木权证登记管理、林地使用管理、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林业发展活力进一步增强。全省完成集体林确权2.7亿亩,确权率98.9%,调处林权纠纷16.5万起,发放林权证579万本,发证率99.3%;建成三级林权管理服务机构141个,在全国率先建成了覆盖全省的林权管理和林权服务信息网络,制定出台了林地流转、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林业投融资、林木采伐管理等30个推进配套改革文件;创造性开展了林木权证登记颁证工作,发放《云南省林木权证》近9万本;在全国率先建设基于移动互联网的"林业惠农云服务体系",配发数字化林权信息IC卡6.8万张,成立林权社会化服务公司20家,成立了全国首个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协会,林权社会化服务体系日趋完善;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精减和下放审批项目、减化审批程序;深入开展国有林场改革调研,研究制定了改革工作方案;出台了天保二期政策措施,妥善安置森工企业职工1.2万人;争取省政府出台了加快推进自然保护区管理建设的意见,制定了《云南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管理办法》,积极协调省编办核定了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为解决长期以来我省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问题迈出了坚实一步。
(二)生态治理取得新成效。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投入,深入推进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森林抚育、防护林建设、石漠化治理、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效益补偿等国家重点生态工程,启动实施了低效林改造、陡坡地生态治理、农村能源建设等具有云南特色的生态建设工程。全省完成森林抚育1048万亩,低效林改造648万亩;建成国家储备林基地和珍贵用材林基地41.4万亩;石漠化治理重点工程县从12个扩大到65个,实现了全省石漠化重点地区治理全覆盖;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从10元/亩提高到15元/亩并实现了全省同标准全覆盖,落实公益林管护和生态效益补偿资金74.42亿元;新建沼气池50万户、农村改灶69万户、农村太阳能热水器59万台;林业生态总体持续改善,局部地区生态恶化的趋势得到有效遏制。
(三)产业发展实现新跨越。各地立足资源优势,扎实推进九大林业特色产业,积极发展林下经济、生态旅游、森林庄园等林业新业态,全面实施林业产业提升工程,积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林业产业专项扶持资金年均保持在2.5亿以上,新增木本油料种植面积1900万亩,目前已达到4900万亩,产量达90万吨,实现产值290亿元,云南已成为全国重要的木本油料产业基地;林下经济经营面积达6500万亩,产值达600亿元;年均商品材产量393万立方米,木材加工产值超200亿元,林浆纸产业实现产值9亿元;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利用单位和养殖户超过1000家,年产值突破20亿元;依托自然保护区等保护地的林业生态旅游实现年收入50.2亿元;建成观赏苗木基地4000余个,经营面积30万余亩,实现产值45.7亿元;松香等林化工产业快速发展,产量位居全国前列;林产品对外贸易稳步增长,松茸已连续多年保持我省第二大出口农产品地位;林业企业由8300多户发展到目前的1.5万多户,其中国家级龙头企业13户,省级龙头企业596户;成立林农专业合作社近5000家,其中国家级示范社46家,省级示范社467家;林权抵押贷款余额达到167亿元、连续5年位居全国第一,林业贷款余额186亿元;招商引资签约涉林项目109个,签约资金359亿元;林业第一、二、三产业结构优化调整为35:53:12,林区群众来自林业的人均收入突破2000元。
(四)生物多样性保护取得新进展。在全国率先开展极小种群物种保护、国家公园建设试点和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工作,组织编制了亚洲象、滇金丝猴、黑长臂猿保护行动计划,实施了107个极小种群物种拯救保护项目,37个珍稀濒危物种得到拯救保护;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实现了全省全覆盖,经费投入由1900万元增加至目前的5990万元;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体系逐步完善,建成10个国家级和54个省级监测站,监测防控能力明显提高,未发生重大陆生野生动物疫情;新增国家公园4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4个、国家森林公园1个,国家公园、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的数量分别达到8个、27个、158个,保护面积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8.5%。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基本建立,90%的典型生态系统和85%的重要物种得到了有效保护。
(五)资源保护管理取得新成就。全面推进法治林业建设,制定出台了云南省森林防火、湿地保护、国家公园管理等三个条例,木材运输管理办法、农村能源管理办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条例、野生动植物保护条例等已列入立法计划。平安林区创建活动深入推进,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和林区缉枪禁毒治爆取得显著成效,查处涉林案件11.3万件,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13.4万余人次,挽回经济损失12.1亿余元。在全国率先全面推行以森林公安为主相对集中林业行政处罚权的执法模式,森林公安地位作用不断提升,林业执法体系不断完善。编制实施了林地保护利用规划,首次建成全省林地"一张图";启动开展了全省第四轮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和"十三五"森林年采伐限额编制;依法办理各类行政许可事项,推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及其林木采伐审核审批 "一口受理、一并办理、双审合一";切实加强木材流通管理,严格实行木材凭证运输、凭证经营加工制度。森林资源"三防体系"不断完善,应急能力水平不断提升,较好地应对了雨雪冰冻、特大干旱等自然灾害,年均发生森林火灾234起、受害森林面积2127.2公顷、受害率0.09 ‰,分别比"十一五"下降了52%、3.6%、43.7%;林业有害生物年均发生面积控制在550万亩以下,成灾率控制在了1.8‰,防治率达到90%。
(六)湿地保护取得新进步。出台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湿地保护工作的意见》,成立了"云南省湿地保护专家委员会",建立健全了湿地保护科学决策机制,完成全省湿地资源调查和第一批省级重要湿地认定,印发了《云南省湿地生态监测规划》,向社会发布了《云南省第二次湿地资源调查公报》,建立湿地资源数据库,为我省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和政府考评提供了科学依据。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支持湿地保护资金总量较"十一五"增长3.8倍,新建国家湿地公园9处,开展退化湿地恢复近1万亩,全省自然湿地保护率从2012年的40.3%,增加到目前的43.3%,抢救性保护了一批珍贵湿地资源。
(七)服务经济社会能力有了新提升。出台了促进全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十条林业措施,积极争取国家备用林地定额支持1.4万公顷,审核、审批各类建设工程占用征用林地5000多件,涉林重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限时办结率100%,保障了国家和省级重点、基础、民生等项目用地需求。积极开展林业生态治贫、产业扶贫、科技减贫活动,累计投入林业扶贫资金199亿元。同时,认真开展地震灾区林业恢复重建工作,宁蒗、彝良、大理、香格里拉、盈江等地震灾后重建涉林资金均已全部下达,共计投入资金2.78亿元;整合下达鲁甸地震恢复重建林业资金5376万元、景谷地震恢复重建林业资金625万元,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灾区恢复重建作出了积极贡献。
(八)对外交流合作打开了新局面。全省林业系统结合云南实际"立足周边,面向亚太",积极参与了大湄公河次区域林业合作、泛亚太地区林业合作、亚欧林业示范项目合作。德方无偿援助1200万马克的中德合作云南二期造林项目圆满通过验收。法国开发署贷款项目完成营造林、沼气建设等项目,探索了森林认证和碳汇交易,成为了中法合作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成功案例。争取国家财政部减免了世行造林贷款项目云南贷款5189万元。省林科院获授"国际竹藤组织培训中心",与新西兰皇家植物与食品研究所开展了全面合作。执行了亚太森林组织课题,对越老缅柬泰五国林业资源开展了调研。中老跨境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顺利推进。在接待英国威廉王子访华活动中,成功展示了云南野生动植物保护成效。促成了与智利大河区的友好省州关系并签订了林业合作协议。绿色基金会、善洲基金会、林业产业协会以及NGO等林业社团组织在森林碳汇、生态文化、林业融资、造林绿化、产业发展、野生动植物保护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进行了积极探索。
(九)基础能力建设迈上新台阶。高度重视科技支撑能力建设,累计投入科技资金近3.4亿元,建成林业科技研发机构31个、科技推广机构121个,完成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735个,获省部级以上奖项23项,授权专利近2000个;制定修订了一批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林业标准化工作走在全国前列;注册登记园艺植物新品种241件,被国家授权72件,比"十一五"翻了1.5倍;建成林木种子生产基地50万亩、苗圃10万亩,采收各类种子2300万公斤,培育苗木41.8亿株;审认定林木良种332个,良种使用率由35%提高到目前的63%;实施林业科技推广项目176项,辐射带动面积150万亩,培训林业科技人员及林农75.7万人次,林业科技人才达1.4万人。林业院校新增基础设施建设面积2.9万平方米,招收学生1.8万人,实现就业1.6万人。编制实施了《云南省乡镇林业站建设规划》,新建标准化林业站127个、国家一级木材检查站8个。实施林区道路、水电、办公用房改造和棚户区改造工程,完成国有林区棚户区和危旧房改造1.6万户,新建林区(场)公路建设210公里。建成森林防火瞭望台618座、物资储备库150处、火险监测站300个。争取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项目建设等森林公安专项资金6.94亿元,森林公安警务保障和业务用房建设得到加强。编制实施了云南省林业信息化发展"十二五"规划,积极推进林业大数据和中国林权交易平台建设。
(十)自身建设得到新加强。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及"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狠刹"四风",全面整治"为官不为"和收受红包问题,深入清理"红顶中介",公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切实整改了一批突出问题,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案件,建立完善了一批内部管理制度,制定出台了一批规范性文件,精简下放了一批审批项目。深入开展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举办各类培训600多期、培训人员10余万人次;启动实施了"百名机关干部到基层、百名基层干部到机关"双向挂职工作,171名机关和基层干部完成了挂职锻炼;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向基层倾斜,1800多人取得副高以上职称任职资格。林业宣传工作综合考核连续6年名列全国第一。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明确了25个厅属事业单位类别。"十二五"期间,林业系统各类会议、文件、简报显著减少,"三公"经费明显下降,领导干部深入基层的时间明显增加,干部群众满意率明显提升,林业系统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意识进一步强化,政风行风得到切实转变,引领林业改革发展的正能量得到充分释放。此外,机关党建、纪检监察、项目稽查、社保、工会、老干部工作及综治维稳、信访、安全生产、保密等工作得到切实加强,为林业改革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2015年是"十二五"收官之年。全省林业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云南考察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抓机遇、推改革,增投入、转方式,谋发展、惠民生,不断推进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建设。全省累计投入国家和省级林业资金76.4亿元,同比增长7%;争取国家林业贴息贷款计划24.6亿元、同比增加164%,下达财政贴息资金1.49亿元,带动林产业投入35亿元以上;继续推进集体林权制度、国家公园试点和自然保护区管理、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等各项改革,创新林木权证登记管理、林地使用管理、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林权抵押贷款余额166.7亿元、较上年新增10亿元,涉及921家林业企业和2.3万户农户。完成营造林665.6万亩,森林管护1.98亿亩,义务植树1亿株;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85万亩,陡坡地生态治理20万亩;建设木本油料基地205万亩,核桃提质增效50万亩;完成森林抚育254万亩,低效林改造150万亩;实施农村户用沼气病旧池改造完成5000户、农村节柴改灶10万户、太阳能热水器12万台。组织开展了野生动物植物资源调查、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湿地资源调查和林地年度变更调查,扩大了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实施范围,完成"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积极争取国家林地定额支持,全力保障重点项目畅通落地,全年审核审批各类工程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申请1305件,涉林重点项目建设限时办结率100%,有力支持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平安林区建设稳步推进,认真开展了全省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查处林地案件5364件、行政问责87人、行政处罚5000多人、罚款6317万元,收回林地2137公顷。全年发生森林火灾130起,受害森林面积806公顷,同比分别下降64%和81%,无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发生林业有害生物危害694万亩,防治648万亩,防治率93.5%。林业系统政风行风进一步好转。全社会林业总产值预计达到2800亿元以上,同比增长10%左右。
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我们牢牢把握了"五个注重":
一是注重着眼大局。紧紧围绕新时期生态文明建设上升为国家重要战略的新形势,顺势而谋,主动作为,加快推进森林云南建设,扎实推进生态安全、生态经济和生态文化三大体系建设,林业改革发展的思路更加清晰、措施更加有力、成效更加显现,林业在改善生态、改善民生中的地位进一步提升,作用更加突显。
二是注重抢抓机遇。紧抓国家、省的各项政策机遇,准确把握林业改革发展方向,以重点工程为抓手,深入推进林业生态建设与保护;以市场需求为驱动,加快发展林业特色产业;以生态文明为引领,大力弘扬森林生态文化。积极争取各个层面的支持,将林业改革、重点工程建设、资金投入、应急管理、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湿地保护等纳入了省委、省政府年度目标考核范围,争取国家林业局对云南林业改革发展给予了有力的支持。
三是注重工作创新。探索建立了国家公园保护地新模式,在全国率先制定了《云南省国家公园管理条例》;建立健全了法律顾问制度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完善了依法决策、科学决策的咨询平台;在全省全面推行以森林公安为主相对集中林业行政处罚权的执法模式;创新林地管理模式,制定出台了《关于开展全省风电建设项目创新林地使用方式试点工作的意见》,促进节约、集约使用林地;新增陡坡地生态治理、国有林区公路和木材战略储备等林业投资渠道;积极开发适合林业特点的信贷产品,制订了《云南省观赏苗木抵押登记管理办法》,在全国率先开展经济林木和观赏苗木抵押贷款工作,进一步完善了林业投融资体系。
四是注重质量效益。努力转变林业发展方式,坚持走集约化、规模化发展路子,缩减新造林规模,加强木本油料抚育管理,更加注重基地建设质量,加大林业提质增效;大力推动低效林改造,努力提升单位面积森林质量,确保种一亩成一亩,种一片成一片,推动发展高效现代林业。
五是注重舆论宣传。紧紧围绕森林云南建设和全国生态文明试验示范区建设的重点、亮点、热点工作,多种形式加大全省林业宣传。建立了全国第一个林业法制宣传教育基地,深入开展森林城市、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生态文化村创建活动,营造了全社会关注林业、支持林业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省林业工作还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是:林业发展方式粗放,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有利于林业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尚未完全形成,林业改革任务艰巨;生态总体改善与局部退化并存,生态保护与建设任重道远;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的矛盾突出,破解措施有待加强;产业结构有待优化,发展质量有待提高;林业科技进步与生产技术落后并存,科技成果转换运用不足;林业基础薄弱,支撑保障能力不足。这些矛盾和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全省林业改革发展的战略机遇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着力创新发展理念,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先后60多次就生态文明建设、林业改革发展作出重要讲话、论述和批示,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赋予了林业新的使命和任务。特别是2015年1月19日至21日,习近平总书记到云南考察工作并作了重要讲话,对云南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建成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战略定位。为此,全省林业系统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抓好落实,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一要深刻领会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意义。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摆上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战略位置。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党中央提出了不简单地以GDP论英雄、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划定并严守生态红线等一系列新要求,推出了一揽子硬措施。全省林业系统要认真学习并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生态文明建设的系统论述,充分认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建设森林云南、改善生态、保护环境、实现永续发展的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二要深刻领会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的重要论断。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我们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经济与社会的和谐,通俗地讲就是要'两座山':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习总书记从发展最紧迫的地方入手,凸显出对生态问题的重视,生动形象地阐明了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辩证关系,对发展观作出了新诠释,为加快林业发展和生态建设指出了新方向。三要深刻领会生态文明建设是民意也是民生。在习近平总书记看来,林业改革的目标,就是要"保生态、保民生",既要生态美,也要百姓富。习总书记多次指出,我国仍然是一个缺林少绿、生态脆弱的国家,人民群众期盼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宜居,造林绿化、改善生态任重而道远。四要深刻领会绿色发展理念。绿色发展是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五大发展理念之一。全省林业系统必须自觉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同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的关系,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坚决摈弃损害甚至破坏生态环境的发展模式和做法,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人民生活质量的增长点,成为展现云南良好形象的发力点,推动全省经济发展、林区群众脱贫致富和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协同共进。五要深刻领会生态文明建设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来推进;在复杂的生态系统中,林业在维护国土安全和统筹山水林田湖综合治理中占有基础地位。党中央、国务院决定从2015年起,我国分步骤扩大停止天然林采伐范围,最终将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同时把天保工程范围扩大到全国、争取把所有天然林都保护起来;启动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扩大工程实施范围,加快林区贫困农民脱贫致富等。六要深刻领会习总书记考察云南有关重要讲话精神。2015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云南考察期间对生态文明建设格外重视,实地视察了鲁甸灾区的花椒种植基地和大理洱海生态湿地。习总书记指出:"云南作为西南生态安全屏障,承担着维护区域、国家乃至国际生态安全的战略任务。同时,云南又是生态环境比较脆弱敏感的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的任务很重,一定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坚决保护好云南的绿水青山、蓝天白云"。"云南目前还有25度以上的陡坡耕地1200多万亩,水土流失严重,要加强对这部分土地的生态治理" 。在视察鲁甸地震灾区时,当了解到当地发展花椒产业促进农民脱贫致富的情况后,习总书记强调:"小小花椒树、致富大产业。特色农业是农民增收致富的好产业。发展多样性农业,一定要在'特'字上做文章、下功夫,念好'山字经'、唱好'林草戏'"。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省委、省政府作出了系列部署,召开了专题会议,发出了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决定和实施意见等,要求全省各级各部门充分认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讲话的思想内涵和精神实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决心抓好贯彻落实。
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我省生态文明建设,是每一位林业工作者肩负的光荣使命和神圣职责,我们要牢记使命、敢于担当,抢抓机遇、加快发展,坚持服务大局服务基层的宗旨意识不动摇,坚持发展生态林业民生林业的旗帜方向不走偏,坚持改善生态改善民生的根本任务不松懈,坚定不移地全面深化林业改革,全面推进法治林业建设,全面加快"森林云南"建设步伐,努力当好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们要牢牢抓住六大机遇。一要牢牢抓住生态文明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的历史机遇。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写入《党章》,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刚闭幕的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省委九届十二次全会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作了再强调、再部署。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战略定位,让全省林业面临着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二要牢牢抓住国家建设"桥头堡"、"辐射中心"和实施"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的战略机遇。不论是"桥头堡"和"辐射中心"建设,还是"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建设,都把林业生态建设作为其中的重要内容。全省林业必须积极主动融入国家战略机遇,突出云南在长江上游水功能治理的重要区位,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和保护力度,通过退耕还林和石漠化治理,加大天然林保护和防护林建设等,构建绿色生态安全屏障,努力把云南建设成为丝路之上的绿色明珠和长江上游的绿色水塔。三要牢牢抓住国家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的时代机遇。党中央、国务院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明确提出西部地区生态环境保护要上一个大台阶。林业作为生态建设的主要组成部分和重要抓手,在新一轮西部大开发中的基础地位更加突出。抓住国家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时代机遇,有效利用国家向西部地区倾斜的资金和政策支持,我们就可以把"林业"这篇文章写得更生动、更丰满。四要牢牢抓住国家深入推进脱贫攻坚的重大机遇。中央决定举全党全国全社会之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这对全省林业系统是挑战更是机遇。国家发布《农村扶贫开发纲要》及我省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专项规划,均把林业扶贫和生态建设放在突出位置。"五个一批"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措施都与林业生态和产业发展密切相关。随着扶贫规划和相关措施的落实,必将为全省林业发展带来不可多得的发展机遇。五要牢牢抓住深化改革的重大机遇。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我国全面深化改革新征程,已经出台或即将出台一批重大改革举措。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体制专项改革政策的支持引领下,按照《云南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总体方案》和林业等4个专题改革方案制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下步将全面深化林业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加快推进林业体制机制创新,这必将充分释放林业发展活力,注入改革动力,增加改革红利,全省林业发展迎来了改革的春天。六要牢牢抓住信息化迅猛发展的重大机遇。我国"十三五"《规划建议》提出,要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支持基于互联网的各类创新。林业要实现跨越发展,必须抢抓机遇、顺势而为,努力在"互联网+林业"方面取得突破,加快推进林业信息化,加快推进林业跨界融合,拓展林业发展新领域,创造林业发展新生态,释放林业发展新优势和新动能。
三、扛起绿色发展大旗,努力推动"十三五"林业工作再上新台阶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和最后冲刺的关键五年。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和林业改革发展给予了前所未有的重视,广大人民群众对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和绿色发展寄予了前所未有的期盼。做好"十三五"林业工作,是时代赋予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使命。"十三五"全省林业工作总体考虑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及省委九届十二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林业改革发展的部署要求,完成好林业六大任务,实施好林业十大重点工程,以保护生态、改善民生为总任务构建现代林业体系,以深化改革和依法治林为突破口夯实林业保障体系,以重点工程为抓手推进林业建设步伐,深入推进"森林云南"建设和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努力构建西南生态安全屏障,努力成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为全省实现绿色协调发展、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谱写好中国梦的云南篇章作出林业新贡献。到2020年,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60%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18.53亿立方米以上,森林年生态服务价值达到1.6万亿元,全社会林业总产值超过5000亿元,林农从林业中获得的人均年收入达到3000元以上,为林区群众脱贫做出重要贡献。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深化改革,充分释放林业发展潜力。加大林业供给侧改革,转变林业发展方式,更加注重生态保护,更加注重改善民生,更加注重质量效益,更加注重市场力量,科学谋划好林业改革顶层设计,创新林业体制机制,推动林业发展活力潜力得到最大限度释放。以"互联网+"为驱动,创新林产品营销方式,大力发展林业电子商务,加快建设林产品交易平台和质量追朔平台。进一步巩固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成果,积极推进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加快明晰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保障收益权。完善林权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建成覆盖全省的林权管理和林权服务信息网络。完善林木权证登记管理,稳步推动林木权证、非林地林木证和经济林果证发证工作。完善林业担保、抵押贷款制度,积极开发林业信贷产品,拓宽抵押贷款业务范围,开展观赏苗木、经济林木抵押贷款业务。完善林业贷款贴息政策,全面落实贴息省级配套资金,逐步扩大林业贴息贷款规模。在确保林地属性不改变、生态功能不降低的前提下积极推动非国有公益林经营权有序流转。加强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和市场流通体系建设。理顺国家公园管理体制机制,积极推进国家公园建设。全面推进自然保护区体制改革,理顺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妥善解决自然保护区建设遗留问题。出台我省《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完成国有林场改革任务。加快林业执法改革步伐,积极推进以森林公安为主承担执法任务的综合执法改革。完善造林、抚育、林木良种财政补贴制度,逐步扩大补贴范围。探索建立跨部门、跨区域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健全完善林业综合保险制度,努力推动林业灾害由政府补偿到商业赔偿的转变。
(二)坚持生态优先,保护和建设绿水青山。扩大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实施范围,加强水源涵养区、交通沿线、城镇面山生态治理和植被恢复,实施退化防护林改造,全面实施城乡绿化工程;扎实推进石漠化区域生态治理工程,开展石漠化、干热河谷、高寒山区、五采区等困难立地造林;实施森林抚育和低效林改造1500万亩、人工造林1500万亩、封山育林1000万亩。同步推进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和陡坡地生态治理工程,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对25度以上坡耕地、15-25度重要水源地和石漠化治理区非基本农田坡耕地有计划地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力争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1278万亩(其中:25度以上坡耕地1000万亩,15-25度重要水源地和石漠化治理区非基本农田坡耕地278万亩);继续实施省级陡坡地生态治理工程,完成陡坡地人工造林100万亩。加大天然林保护力度,扩大天然林资源保护范围,争取进一步提高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年均管护森林面积1.98亿亩,完成营造林2500万亩以上。开展热带雨林保护工程,保护森林面积860万亩。开展森林碳汇造林试点,经营培育示范林100万亩,建立碳汇林示范基地10个。新建农村户用沼气池10万户,改造病旧沼气池5万户,推广节能炉灶75万户、太阳能热水器75万台,建设项目服务网点1000个、绿色能源低碳乡村示范点25个、沼气综合利用示范项目10个。
(三)坚持保护为主,深入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快制定我省《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启动《森林公园管理办法》立法工作。健全完善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森林公园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开展全省第二次野生动物、野生植物资源调查,研究并划定野生动植物物种保护红线。建立和完善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森林公园数据库和管理信息系统。加强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通过新建、整合和扩建,稳步增加保护地面积。完善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提升森林公园规范化管理水平。 积极推进国家公园体制试点,逐步扩大试点范围。编制实施《云南省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监测网络规划》,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区和国家公园生物多样性监测网络。深入实施极小种群物种拯救保护工程,扩大保护范围,完善保护小区和近地、迁地、回归等保护体系。从保护和改善栖息地入手,争取国家启动实施亚洲象保护工程。扎实推进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工作。力争到2020年,全省自然保护区面积达到300万公顷,国家公园数量达到13处,国家森林公园数量达到43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物种保护率达88%。
(四)坚持依法治林,切实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加快构建完备的林业地方法规体系、高效的林业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林业法治监督体系和有力的林业法治保障体系,不断提高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坚守林地、森林生态红线,严格实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引导全社会节约集约使用林地。科学合理分配使用林地定额,切实强化使用监管,确保国家和省级重点、基础、民生项目使用林地需求。扎实推进新一轮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和林地年度变更调查工作,全面摸清森林资源状况。进一步加大乡镇林业站、木材检查站和林区派出所建设力度,力争建成标准化林业站780个。健全覆盖森林资源环境要素的监测网络体系,加强林木运输、加工、流通等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全面加强森林公安工作,扎实推进平安林区和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大破坏森林资源案件查处力度,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和林区和谐稳定。加强林业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健全森林火灾"预防、扑救、保障"三大体系,加大对火灾易发区、多发区的重点监控与防范力度,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推动传统防火向科技防控和依法治火转变,最大程度降低森林火灾危害和损失。完善省、州(市)、县三级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御灾、防治减灾、应急反应和基础设施五大体系建设,实施源头检疫和封堵措施防控外来物种入侵;建立省、州(市)、县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疫情监测与防控体系,确保不发生重大疫情。力争在"十三五"期间,森林火灾当日扑灭率保持在98%以上、查处率80%以上,森林火灾受害率稳定控制在1‰以下;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5%以上。
(五)坚持保护优先,全面加强湿地管理与恢复。划定并坚守湿地红线,制定出台湿地恢复、保护管理成效、生态质量等评估技术标准,建立湿地有效监管和评估机制,探索开展湿地保护机制试点和湿地资源利用许可试点,建立严格的用途管制、湿地项目审批制度,不断完善湿地保护体系;加快推进省级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认定工作,进一步明确监督、管理和经营责权,建立湿地分级分类保护管理体系;加大高原湿地生态系统抢救性保护力度,对退化湿地生态系统进行科学修复,扩大天然湿地面积;加快推进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充分发挥湿地功能在生态保护、科普教育、旅游和资源合理利用中的作用;完成湿地生态服务功能价值评估,并向社会公布;推进城镇、乡村湿地保护小区和多用途湿地示范区建设,探索社会公益组织、社区、企业共同参与湿地保护和建设的机制;加强湿地管理机构能力建设,建立健全科研、监测平台。力争到2020年,恢复退化湿地3万公顷,新建国家湿地公园4处,国家湿地公园数量达到15处以上,全省自然湿地保有量达到42万公顷,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45%。
(六)坚持绿色发展,大力推进林业产业升级增效。保护好我省绿水青山的同时,努力打造金山银山。强化"互联网+林业",积极推进产业发展方式转变和政策创新,改进扶持方式,引导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进优势绿色产业提质增效。做强木本油料产业,推进工业原料林规模发展,大力发展林下经济,积极培育和壮大森林旅游、森林康养、森林庄园等林业新业态,建设一批产业开发型、科技研发型、休闲观光型特色森林庄园。建设培育一批林业产业园区,形成产业聚集、资源共享、产品链接的产业高地。继续培育、认定、扶持一批林业产业龙头企业,积极引导有条件的龙头企业上市融资、做大做强。鼓励龙头企业与林农形成更紧密的利益联盟机制,形成种养加、产供销、贸工农一体化的新型市场经营主体。注重发挥行业协会、专业合作社的作用,提高林农组织化、专业化程度;健全完善林产品流通体系,鼓励各地建设发展专业市场、物流企业、电商平台,拓展销售渠道,以销促产,带动一产、二产发展。深入实施林产品品牌战略,加强驰名商标、名牌产品、原产地标记、地理标志等申报、推介和保护工作,加大无公害、绿色和有机林产品开发和论证力度,从技术、品质、文化等多个层面、多个维度树立云南林产业的品牌形象。力争到2020年,完成木本油料基地建设500万亩、提质增效示范基地300万亩;力争打造2-3个千亿元级龙头产业。
(七)坚持创新驱动,着力强化林业科技支撑。牢固树立以科技支撑引领林业发展的战略思维,把林业科技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制定完善林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坚持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核心,加快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着力培育以市场为驱动力、以企业为主体的林业科技创新体系。加快突破良种选育、苗木培育、丰产栽培、物种保存繁育、困难立地造林、防灾减灾、林业碳汇、林产品开发和精深加工等关键领域核心技术,全面提升林业科技创新能力。创新林业科技投入机制,整合项目,突出重点,强化管理,为林业科技提供有力保障。以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为契机,进一步深化林业科技体制改革,加大林业院校、科研院所建设力度,培育优势学科,整合科研力量,增强发展活力。加大科技人才引进培养力度,加强基层林业科技人才教育培训,全面提升林业科技队伍整体素质。加大林业标准化体系建设力度,推进木本油料、国家战略储备林、观赏苗木、林产品加工、高原湿地和森林城市等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制(修)订工作。加速推进林业科技成果转化,面向生产实践,选择一批科研成果和实用技术,集中力量推广运用。力争到2020年,林业科技成果储备数量达到1000项以上,推广项目600项以上,科技示范基地200个以上、核心示范面积达10万亩以上,全省林业科技成果转化率达到60%以上,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0%以上,林木良种使用率达到80%以上。
(八)坚持开放合作,全面拓展林业发展空间。深入实施"走出去、引进来"战略,统筹运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深化与国际国内的交流合作,重点在引进资源、项目、资金、技术、经验、人才和展示云南林业建设成果、输出特色林产品及服务等方面开展深度交流与合作。进一步强化开放平台建设,借助"绿博会"、"南博会"、"昆交会"等平台,健全完善合作机制,积极争取国际组织及发达国家贷款援助项目。面向南亚东南亚,切实深化与周边国家在森林资源保护开发和林业科技推广、林业人才培训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建立跨境森林火灾防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生物多样性保护、野生动物疫情防控等应急联防机制,健全林业跨境执法协作机制,加强林产品进出口管理,防范和打击走私木材、野生动物及制品等违法犯罪行为。推动省内民间组织、行业协会、林业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合作,不断拓展发展空间。大力开展省际和地区之间的交流合作,加强与有关部门和大企业、大集团的联系,积极开展项目推荐和招商引资活动,逐步形成符合云南林业实际的多层次、宽领域、全方位的对外开放格局,全面提升我省林业对外开放水平,进一步拓展林业发展空间,增强林业发展的活力。
(九)坚持文化引领,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大力弘扬森林生态文化,着力打造人文林业,提升森林云南建设的内涵和品质。深入开展生态文化建设重大课题研究,出台我省推进森林生态文化建设的政策文件。努力完善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研究并争取推动出台绿色GDP体系。建立生态文明道德规范,广泛传播生态文明理念、普及森林文化知识,提高公众生态保护意识和责任意识,逐步形成尊重自然、热爱自然、善待自然的社会氛围。继续支持"国家森林城市、"全国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创建活动,组织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和森林文化科普教育展示基地。结合民族团结示范区建设和生态旅游产业发展,努力打造森林文化品牌,提升云南森林生态文化影响力。力争到2020年,国家森林城市达到5个,全国生态文化村达到30个,省级森林城市达到10个,省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达到30个。
(十)坚持发挥优势,坚决打赢林业扶贫脱贫攻坚战。党中央、国务院向全党全国全社会发出了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动员令。广大林区作为扶贫开发工作的战场,林区群众作为扶贫脱贫的对象,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委扶贫脱贫的决策部署,全省林业系统旁无责怠、义不容辞。各级林业部门要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一批"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措施,特别要围绕其中的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相关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认真谋划,周密部署,发挥优势,切实做好、做实林业扶贫脱贫这篇大文章。充分利用生态补偿和生态保护工程资金,完善以购买服务为主的公益林管护机制,增加森林管护人员数量,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使当地有劳动能力的部分贫困人口转为护林员或其他方式的生态保护人员。进一步加强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建设,努力为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创造一些管理和公益性岗位。各地要抓紧编制《生态护林员扶贫方案》,将任务落实到贫困户、贫困人口,实现一人就业带动全家脱贫。贯彻落实好省国土资源厅、省林业厅《关于支持易地扶贫搬迁三年行动计划的十条意见》,在保留搬迁户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保障搬迁使用林地、减免森林植被恢复费、生态治理、绿化美化等方面主动作为、大力支持。依托山区资源,结合天保工程、新一轮退耕还林、陡坡地生态治理、石漠化治理、造林补贴等生态工程和造林项目资金,大力发展木本油料等特色经济林,通过生态治理,特色产业开发,调整产业结构,发展长效、高效林业,让山区群众走上"不砍树也能致富""不出山也能致富"的绿色可持续发展道路。
四、承前启后,真抓实干,确保2016年林业工作落地抓实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实施的开局之年,也是推动林业改革攻坚的关键之年。做好2016年的工作,对于确保"十三五"开好局、起好步意义重大。好牌打好,关键是落地抓实。2016年全省林业工作的主要目标是:争取完成林业投资70亿元以上,营造林600万亩,低效林改造300万亩,木本油料基地建设100万亩、提质增效示范基地建设100万亩,森林管护1.98亿亩,退耕还林还草和陡坡地生态治理165万亩,全民义务植树1亿株以上,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以内,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以内,全社会林业总产值达到3000亿元以上。主要工作是:
(一)抓林业改革。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提高林权证确权到户率和发证率。力争制定出台我省《非国有公益林有偿流转试点实施意见》和《林地征占用三项补偿标准实施意见》以及《规范林木权证登记管理的意见》。强化"互联网+林业"的深度研究,积极推进"中国林业大数据中心"和"中国林权交易中心"建设。在总结林木(果)权证核发试点和抵押贷款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进非林地林木证和经济林果证发证及抵押贷款工作。进一步推进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改革。加快研究制定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适时召开全省国有林场改革工作会议,全面启动改革工作。
(二)抓法治林业。坚持"立、改、废"并举,加快我省《木材运输管理办法》立法进程,协调推进《林木种子条例(草案修订)》、《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条例》、《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和《农村能源建设管理办法》立法工作,进一步完善林业法规政策体系。深化林业综合执法模式,推进以森林公安为主相对集中自然保护区、湿地、国家公园等区域林业行政处罚权工作。积极做好《云南省国家公园管理条例》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实行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报告和备案制度,建立统一规范的执法程序,完善执法监督机制,提升林业执法水平。
(三)抓生态建设。积极做好天然林保护扩容、新一轮退耕还林、防护林建设、石漠化治理等林业生态建设重点工程,结合云南实际加快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国家公园建设试点、低效林改造、陡坡地生态治理、农村能源建设等省级生态保护工程。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在亚洲象等野生动物保护工程、热带雨林保护与恢复工程、困难立地植被恢复工程、国有林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边境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工程等方面给予更多资金和政策支持。结合易地扶贫、退耕还林、陡坡地生态治理等工程,推进生态移民工程。积极创新造林绿化模式,广泛吸纳社会金融资本,集中开展交通沿线、江河湖泊、城镇、村庄、庭院、宜林荒山的绿化美化,多层次、多形式推进城乡绿化工作。
(四)抓自然保护。加快推进极小种群拯救保护工作,认真开展第二次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依法依规推进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试点,进一步完善保险理赔标准和理赔办法,确保及时兑现理赔,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深入推进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切实加大陆生野生动物重大疫病监测体系建设,编制《云南省生物多样性监测体系规划》,建立规范的生物多样性监测体系。开展自然保护地资源权属摸底调查和调研工作,加快解决突出问题,化解尖锐矛盾。继续推进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和建设工作,完善国家公园政策措施和技术标准,健全国家公园建设与管理体系。启动古茶树(园)保护规划编制和保护管理工作。规范全省湿地监管和执法工作,完善湿地资源数据库,开展好湿地生态补偿试点工作,推进湿地认定工作;加强湿地监测,启动湿地碳库调查,提供湿地评估科学依据;加大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力度,促进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
(五)抓转型增效。在稳定木本油料种植面积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抚育管理水平,加大木本油料提质增效扶持力度,大力推进国家储备林和珍贵用材林基地建设。加快完善发展林下经济政策,研究制定我省《林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开展涉林企业和产业园区调查,摸清全省林业企业和产业园区建设情况。加快推进新产品研发,大力发展精深加工,健全完善林产品流通体系,强化产业链延伸,以工业化带动林产业转型升级。认真开展林业产业省级龙头企业和林农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的认定和监测工作,建立林业专业合作社年报制度和省级示范社网络申报平台,进一步发展壮大林业龙头企业和新兴经济组织。进一步加强投融资平台建设,拓宽投融资渠道,完善林业贷款贴息支持政策,促进林产业转型升级、持续发展。
(六)抓资源管理。全面落实森林资源管护责任制,严格执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和林地定额管理制度。扎实开展第四轮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和林地年度变更调查工作。积极争取国家林业局备用定额支持,合理调整控制林地供应结构和重点,开通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快速审核审批渠道,全力保障全省"五网"建设、公共事业和民生工程、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等方面的用地需求。加大基层站所建设力度,力争恢复林业站机构和职能,充分发挥基层站所在资源保护中的一线作用。组织开展全省林地使用和林木采伐执行情况检查,坚决打击非法占用林地和湿地、毁林开荒、乱砍滥伐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七)抓防灾能力。进一步强化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认真编制全省《森林防火中长期发展规划》和《边境隔离带建设规划》,全面强化预防、扑救、保障三大体系建设;大力推进护林员定位管理系统建设,强化护林员护林防火职能;加强专业扑火队建设,对重点林区和重点部位布设森林消防水窖、水池及管网,完善军地协同扑火长效机制;健全完善森林火灾保险运行机制和工作秩序,规范开展森林火灾保险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认真开展全国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编制《云南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建设十三五规划》,制定出台推进社会化防治、无人机监测等方面的配套政策措施,有针对性地实施重大有害生物防治。
(八)抓自身建设。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切实整改"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活动查找出的存在问题。认真开展扶贫攻坚"挂包帮""转走访"活动,全力帮扶挂钩县扶贫脱贫。以深入贯彻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办法,坚决狠刹"四风",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努力营造良好的林业政治生态。聚集宣传力量,强化亮点宣传,加大政策解读,弘扬生态文明主旋律,增强全社会爱林护林意识。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科学规范选拔使用干部,加大林业职业教育和干部培训力度。继续加强林业党建、纪检监察、社保、工会、共青团、老干部、综治维稳、保密和安全生产工作,为林业改革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环境。
同志们,回顾过去,我们倍感欣慰。展望未来,我们充满信心。让我们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国家林业局的关心支持下,进一步解放思想、振奋精神、抢抓机遇、扎实工作,加快推进"森林云南"建设,当好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为全省实现绿色协调发展、跨越发展、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